在印度政府公布改革公共港口制度的新立法后,占全國集裝箱貿(mào)易總額70%左右的印度港口,4月將面臨新一輪的工人罷工威脅。在3月舉行的新德里舉行的聯(lián)合會議上,代表碼頭工人的勞工組織投票決定在4月19日開始實行無限期的全國罷工行動,要求對2016年“主要港口管理局條例草案”進行修改。碼頭工會預計在短期內(nèi)向各港口當局發(fā)送15天的罷工通知。與此同時,工會領袖鼓勵工人在全國范圍內(nèi)進行廣泛的罷工活動,以突出核心問題。
然鵝?。?!這已經(jīng)不是印度第一次搞事了!
印度的勞工組織曾在2016年9月舉行了為期一天的罷工,也就是這一天的罷工竟刷新了世界勞工運動史!據(jù)組織者稱,全國總計有約1.8億勞工參加罷工,要求獲取更高的工資,以及抗議莫迪政府的經(jīng)濟政策。還有2015年,一場類似的罷工讓印度經(jīng)濟損失超過40億美元。
涉及印度罷工的主要港口包括:
加爾各答(Kolkata)
巴拉迪布(Paradip)
維薩卡帕特南(Visakhapatnam)
欽奈(Chennai)
杜蒂戈林(Tuticorin)
柯欽(Cochin)
新芒格洛爾(New Mangalore)
孟買(Mumbai)
加瓦拉爾·尼赫魯港(Jawaharlal Nehru Port Trust)
坎德拉(Kandla)
外貿(mào)企業(yè)如遇到印度買方不付款也不提貨腫么辦!??!
1印度退運規(guī)定
出口商需憑原進口商提供的放棄貨物證明、有關提貨憑證及出口商要求退貨函電委托船代理在付清港口倉儲費、代理費等合理費用后辦理退運手續(xù)。
如果進口商不愿給出口商出具不要貨的證明文件,出口商可憑進口商拒絕付款或提貨的函電或由銀行或船代理提供的進口商不付款贖單的函電、有關提貨憑證及賣方要求將貨物回運的函電委托船代理直接向印度有關港口海關提出退運要求,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也就是說外貿(mào)企業(yè)想退運就要客戶出具放棄貨物證明,如果客戶存心想騙貨的話,外貿(mào)企業(yè)是無法拿到這個證明的。沒有這個證明就只能要求銀行或船代提供一系列的證明,手續(xù)十分復雜。
2印度貨物拍賣規(guī)定
而印度海關還有另一項坑爹的規(guī)定,那就是貨物拍賣。
1.貨物到港后可在海關倉庫存放30天。
2.滿30天后海關將向進口商發(fā)出提貨通知。如進口商因某種原因不能按時提貨,可根據(jù)自己的需要向海關提出延長申請。
3.如進口商在延長后的時間內(nèi)仍未能按時報關提貨,海關將再次(也是最后一次)向進口商發(fā)出催促提貨的通知。
4.如果進口商在接到海關第二次通知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仍不提貨,也不做任何說明和申請延長,海關將拍賣有關商品。
貨物抵達印度港口,需要提前3天進行IGM(貨物艙單申報),一旦注明了進口人編碼(IEC編號),貨權便已轉(zhuǎn)移進口商;
此時,無論貨主、貨運代理或者船運公司,都無法控制貨權,無論FOB或CIF條件下,無論提單是否“TO ORDER OF SHIPPER”(指示提單),無論提單是否在你手上,無論是L/C,D/P或者T/T,印度進口商都可以不退運,并且等待海關拍賣,低價獲得貨物。
因此在這碼頭罷工的特殊時期,再加上海關“助紂為虐”的坑爹規(guī)定,外貿(mào)企業(yè)一定要更小心謹慎,因為這又為不良的印度商人提供了一個不付款不提貨的借口。
(信息來源:搜狐、新浪等公開信息,本文作者:徐偉FRM、劉暢)